国际服装商标权是最早的。

大部分欧洲国家和中国所代表的“注册在先”原则。在注册之前,程序上以商标局收到申请的日期为准。登记编号后,按照先申请、先编号的原则优先登记。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一种通过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原则,商标专用权属于谁先注册。“先登记”的原则有许多优点。其主要特点是注册商标专用权是稳定的,注册商标以后不会有任何商标专用权的纠纷。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上约有一半的国家采用“注册在先”的原则。

这些国家是:中国、日本、德国、法国、丹麦、阿富汗、阿尔及利亚、阿根廷、奥地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前捷克共和国、多米尼克、埃及、玻利维亚、巴西、保加利亚、智利、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古巴、意大利、科威特、黎巴嫩、利比里亚、墨西哥、蒙古、利比亚、摩洛哥。冰岛、伊朗、瑞典、叙利亚、多哥、土耳其、乌拉圭、委内瑞拉、南斯拉夫、尼加拉瓜、挪威、巴拉圭、秘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萨尔瓦多、沙特阿拉伯、索马里、西班牙、苏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