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别人委托的复审。可以自己在官网提交吗?

看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裁定或者撤销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如有特殊原因,可在到期前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为30天,但需提交延期的证据,如邮局或居委会的证明。证明收到驳回、裁定或者撤销通知已经逾期。

商标评审委员会对驳回或者异议注册的复审,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注册的终局裁定,并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做出维持或者撤销商标的终局裁定,进行再次评审,并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