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商标受理通知书2个月未收到。原因是什么?

关于《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的相关规定,修改了实施条例,增加了商标注册申请的受理条件和受理申请的审查环节(第十八条第二款)。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实施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商标字[2014]第81号),商标局于2004年5月1日(含5月1日)发布公告,因此,商标局自2004年5月1日、2006年5月5438+04日起,对商标注册申请的形式审查流程、发证时间进行了修改

2014年4月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在2014年5月14日(不含5月14日)之前发出《受理通知书》或者《驳回通知书》的,适用修改前的《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4月份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在5月1之后发出受理或者驳回通知书,5月1之后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适用修改后的《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实施条例修订前,发出受理通知书的时间一般为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1个月左右。实施条例修改后,在申请受理的整个过程中没有完成一件商标注册申请,目前难以确定所需时间。

此外,由于商标注册和管理自动化三期系统升级过程中存在技术障碍,申请受理的审查流程无法顺利运行,2014年5月和5月以后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出具需要商标注册申请人等待更长时间。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