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小程序被禁,电子烟商标的分类是什么?

电子烟小程序被禁,电子烟商标的分类是什么?电子烟作为一种中国人发明,中国人生产,销往海外,风靡全球的电子产品,可以说是21世纪最重要的发明之一。电子烟正在以超出所有人想象的速度改变着传统烟民的吸烟习惯,并逐渐形成一种新的时尚文化。

5月8日,全国商报记者注意到,包括RELX约克商城、流量福禄、YOOZ Store在内的电子烟零售小程序均已暂停服务。小程序页面显示,由于内容属于平台未开放的服务范围,暂停上述小程序的服务。

对此,微信在回复每经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述小程序涉嫌从事电子烟等烟草制品销售服务,涉嫌违反《微信小程序平台运营规范》,平台将其下架。同时,记者也从相关人士处了解到,微信平台在处理涉嫌违规的小程序时,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核查,然后做出相应处理。

电子烟商标的分类是什么?

企业想注册一个商标但是不知道自己注册的商标属于哪一类。先介绍一下商标属于哪一类。希望能帮助企业在注册商标时更准确的注册自己的产品类别。

根据知识产权商标分类查询工具,电子烟属于第34类商标,3401组。根据2017尼斯分类表,第20类商标主要是烟草;烟具;比赛

3401群详细信息

3401烟草及其制品

烟草340003,嚼烟340012,雪茄340013,含烟草替代品的非医用香烟340019,香烟340020,小雪茄340025,药材*340028,鼻烟340033。

烟丝C340001,烟末C340002。※

新产品:手卷烟、香烟、过滤嘴香烟、吸烟用烟草、阿拉伯水烟用烟丝、电子雪茄、含薄荷醇的烟草、香烟用烟草、含薄荷醇的烟斗用烟草、调味烟草、非医用烟草替代品和烟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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