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使用和保护商标专用权?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以下主要方式充分保护商标专用权:

(1)协商解决。商标注册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代理人就有关商标事宜与对方进行协商;

(2)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将要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对其合法权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保全财产的措施。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为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可以自行提起诉讼,也可以委托在中国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代理人提起诉讼;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为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应当委托国家承认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国家指定的代理组织名单见本网),或者按照其所在国与我国签订的协议或者* * *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照对等原则办理;

(3)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应当符合上述第(二)项规定的情形。请求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请求时,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4)向公安机关报案。有证据证明侵权人已涉嫌犯罪的,向辖区公安机关举报涉嫌犯罪线索。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检察院已经受理起诉的案件,也可以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五)向海关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备案。商标注册人及其代理人向海关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备案后,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境的,可以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申请采取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