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标局的机构职责
11、2008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88号)和2008年9月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印发各司(厅、局、 室)关于内设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工商之字[2008]第195号)规定,商标局隶属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承担商标注册和管理等行政职能,具体负责全国的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纠纷,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 负责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的注册、备案和保护,依法研究分析和发布商标注册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实施商标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