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部商标法?

商标法是指调整商标专用权注册、使用、管理和保护过程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标注册、商标使用和转让、商标管理以及对商标法的制裁等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都是商标调整的对象。

中国商标法的基本原则是:

(1)自愿报名与强制报名相结合的原则;

(二)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原则;

(三)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原则;

(四)统一登记、分级管理的原则;

(5)全面复习,应用优先的原则。

一、商标注册程序

在中国,商标注册必须遵循以下程序:

1.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并按照规定的格式提交商标图样。申请药品商标注册的,应当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生产的商品,应提交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同时,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缴纳申请费。

2.商标注册的原则

(1)商标注册申请遵循一种商品一个商标五次申请的原则,即一份申请中不得填写两个以上的商标,一份申请只能申请注册一个商标;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种类的商标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照商标分类表分别申请注册。

(2)商标注册采取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如果毒品、香烟等。被使用的,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才能进入市场。其他商品使用的商标是否注册是自愿的。

(3)商标注册采取申请在先、使用在先的原则。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对在先申请的商标进行初步审查并予以公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同时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当根据商标局的通知,限期将该商标首次使用的日期寄出,并对在先商标的使用进行初步审查和公告。如果在同一天使用或不使用,所有申请人应进行协调。协商超过30天仍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商标局做出裁定。

3.商标注册的审批要经过核转、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公告、核准、审查两个阶段。

(1)双极核旋转。即市、县两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先对商标注册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再提交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查,经两级审查同意后,再提交国家商标局审查。

(2)商标注册形式的审查。国家商标局受理注册后,首先进行审查,主要是审查商标注册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经形式审查,发现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商标局驳回申请或者限期提交文件;符合要求的,转入实质审查。

(3)商标注册的实质审查。国家商标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受理的商标注册进行定性审查:

(一)审查商标构成要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审查商标使用的文字和图形是否具有显著特征,即该商标的所有文字和图形或者二者的组合应当具有独特性或者可识别性,具有新颖性和独特性;

(三)审查使用的文字和图形是否属于禁止使用的文字和图形;

(四)审查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核定使用的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

(五)审查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外观设计利益或者其他权利相冲突。

(4)公告、审批、审核。申请注册的商标初步审定合格的,由国家商标局发布商标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无异议,或者异议被裁定不成立的,异议期满,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再次发布商标公告,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异议成立的,撤销商标公告,不予核准注册。

二、商标的使用和管理

1.注册商标的续展

注册商标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延长。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可以连续续展,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

2.注册商标的转让

转让人和受让人转让注册商标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同时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应当取得该商标专用权,成为该注册商标的所有人。

3.注册商标使用许可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根据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被许可人只享有商标的使用权,商标的所有权仍属于商标注册人。

4.商标使用管理

中国的商标管理遵循集中注册、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家商标局负责全国商标的集中注册和综合管理,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负责注册初审、验证和日常使用的监督检查。国家商标局和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理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的使用:

(1)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不同情况,对使用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予以通报或处以罚款,也可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二)使用未注册商标作为注册商标,使用《商标法》禁止使用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处以通报批评或者罚款。

回答补充

某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