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商标和集体商标的有效期是多久?
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可以续借,并缴纳续借费。每次续展有效期仍为十年。续费次数没有限制。由具有检测和监督商品或服务能力的组织控制,但被it以外的人用来证明商品或服务的产地、原材料、制造方法、质量、准确性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标。
如《商标法》第三条(2006 54 38+0 65 438+10月27日第三次修订)如“绿色食品”标志,对证明商标的定义是:“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产地和原料的商品或者服务。《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办法》(1998年2月3日第一次修订)第二条对证明商标的定义是:“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但为其以外的人所使用,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和准确性的商标。在某些情况下,地理标志和原产地名称也可以注册为证明商标。因此,认证标志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原产地认证标志和质量认证标志。证明商标应由具有检测和监管能力的机构进行注册和控制,并由注册人以外的其他人使用。注册人不能自己使用已注册的证明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