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标异议抗辩的制胜技巧
一、商标异议抗辩的步骤1。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文件后,一般会经过必要的形式审查。商标异议期满一个月后,将审查通过的商标异议文件及相关材料转交异议人,异议人自收到《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答复。回复与否,由对手决定。2.商标局收到被申请人答辩后,将根据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作出裁定。被申请人期满未答辩的,商标局将依法作出裁定,裁定结果送达当事人。3.任何一方不服裁定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定。二、商标异议抗辩的时限是多久?被申请人必须在收到商标异议之日起30天内向商标局提交答辩材料。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0条规定,当事人直接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材料的,以提交日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邮戳日期不清楚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的日期为准。最后一个法定假日可以延长一天。但是,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实际邮戳日期的证据。虽然法律有此但书,但当事人应尽量在异议期内寄出异议回复,并确保邮戳清晰,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被申请人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答辩材料,邮戳日期不清楚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期为答辩日期。如果实际收到日期超过法定异议期,可能导致裁定,势必对利害关系人和商标局的异议审查工作造成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