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发明的知识产权归属是什么?

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申请被批准后,单位成为专利权人。单位可以依法处分其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应用。

职务发明是指职工在本职工作中或者利用本单位的资源、材料独立完成的发明创造。这种发明属于单位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个人财产。

在中国,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归属存在争议。

职务发明专利权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所属的单位。

知识产权包括:

1.专利权:专利权是授予发明人或者单位对发明创造成果依法享有的独占、使用和处分的权利;

2.商标权:商标是设计并有意识地置于商品或其包装表面,帮助人们区分不同商品的标记。商标权是指商标使用人依法享有的商标专用权;

3.著作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依法对自己的文学、艺术、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还包括使用权和活动报酬权。

一、职务发明的分配原则:

在协商职务发明的所有权时,需要遵循一些原则。首先,我们需要优先考虑员工的合法权益及其在创新过程中的贡献。其次,我们需要注意保护知识产权。为了明确权益归属,必须规定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注意保护发明人的权益,维护其名誉和劣势。最后,要注意协议的公平公正,得到员工的同意和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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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职务发明专利归属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法律、劳动、知识产权等多个方面。职务发明被发现时,单位和员工双方需要建立合法、公正、公平的协商机制,通过协商确定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作出的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申请被批准后,单位成为专利权人。单位可以依法处分其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应用。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合同约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的,从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23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下列客体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