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笔行业标准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符号
7.1.1每支圆珠笔芯应有以下标志:
A.制造商的名称或其缩写或注册商标;
B.生产日期或批号;
C.产品型号。
7.1.2每个圆珠笔芯应标记如下:
A.制造商的名称或其缩写或注册商标;
B.生产日期或批号;
C.可用于文件书写的笔芯要有“达”字。
7.2包装
7.2.1圆珠笔盒上应有产品名称、型号、支数、制造商名称和地址。产品证书应贴在盒子上。7.2.2包装箱上应标明本标准的编号、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商名称、地址、质量、体积、所装产品的数量、生产日期等。包装箱上的图形标志应符合GB191和GB6388的规定。
7.3运输
运输过程中,成品严禁日晒雨淋,防止接触有机气体。
7.4储存
7.4.1圆珠笔应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仓库内,储存温度为0-40℃,相对湿度不大于80%。
7.4.2圆珠笔的保质期为自生产之日起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