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商年检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分支机构需提供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和母亲已通过年检的执照复印件(加盖母亲公章);
2、凡有营业执照电子副本的企业必须携带营业执照电子副本;
3.凡有注册商标的企业,必须携带原注册商标许可证;
4、2010年12月资产负债表、利润表A4纸复印件;
5.涉及行政许可的企业应携带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6.提供企业的实际经营地址、电话、邮政编码、税务登记证号、企业代码、企业电子邮箱、企业网站、银行(基本账户)、账号;
7.带上企业公章,法人代表私章,身份证复印件。
2)另外,以下年检企业须同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2012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1,三年内受到工商处罚的企业;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上市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立案调查且尚未关闭的企业;
4.上一年度年检状态为检查待处理企业;
5.企业营业期限、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注册资本未如期到位,企业其他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且未改正或责令改正的事项未改正的;
6.金融、证券、期货、保险、投资、担保、验资、评估、房地产经济、出入境代理、境外劳务代理、企业登记代理等行业的企业;
7、晁谷相关行业许可证被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注销、撤销或失效;
8.年检申报和备案承诺不准确的企业。
3)上海企业网上年检申报时间:2065438年3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其中应先进行网上年检申报,再提交相关材料。
4)上海企业工商年检网上申报流程:
(1)登录
企业通过上述网站进入网上年检平台,选择登录方式。方法一:如果企业没有营业执照电子版,输入营业执照上的企业标识,网上年检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显示企业名称和注册号,企业确认后再登录用户界面。方法二:如果企业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电子版,插入电脑的USB接口,输入密码。系统自动匹配并确认企业身份,企业登录用户界面。
(二)填写工商年检报告书
企业登录用户界面后,点击“填写年检报告”按钮。系统会根据注册企业的类型自动匹配相应的年检报告。企业在网上填写年检报告书的过程中,可点击“暂存”按钮,将填写的内容暂时保存,并可反复登录,对缺失的内容进行补充和修改,直至确认所有填写的内容准确完整。
(3)声明
企业确认填写内容准确完整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会根据网上年检报告书中设置的必检项目和表间余额进行判断和计算。不符合要求的,自动提示企业进行补充修改;符合要求的,提示企业申报成果。
(4)预审
工商部门应在网上年检后5个工作日内对企业申报内容进行预审。
工商部门认为企业申报内容不全或有误的,将网上告知预审结果,退回企业修改;认为企业申报内容齐全且符合年检要求的,网上告知预审结果;企业涉嫌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应当网上告知预审结果,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工商年检窗口办理年检相关事宜。
(5)预审结果的查询。
企业登录网上年检用户界面查询预年检信息。
查询结果为“退回修改”的,点击“修改年检报告书”,根据工商部门退回的意见,对网上年检报告书内容进行补充修改。
查询结果为“查询预审结果”的,按照通知书要求下载打印预审年检报告书,携带通知书所列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年检相关事宜。
(6)审查
企业携带预审合格的年检报告和相关年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年检和复审。工商部门应当依法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七)年检费用和年检印章。
企业缴纳工商年检费用后,工商部门应当在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正本)上加盖年检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