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丹起诉“乔丹”一审判决。最终判决是什么?
乔丹起诉乔丹,一审判决结果是乔丹体育公司败诉,法院判决乔丹体育公司停止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乔丹”商号和与乔丹有关的商标。
本判决由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2月8日作出。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乔丹体育公司侵犯迈克尔·乔丹姓名权,要求乔丹体育公司赔偿迈克尔·乔丹精神损害赔偿金及其他合理费用。
但这一判决并没有彻底解决乔丹与乔丹体育的商标纠纷。乔丹体育公司随后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要求撤销一审判决。2020年6月30日65438+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对乔丹体育公司再审申请作出裁定,决定再审该案。
目前,乔丹与乔丹体育的商标纠纷仍在进行中,最终判决结果尚未出炉。但从一审判决结果来看,乔丹体育公司已经败诉,被要求停止使用“乔丹”商号和涉及“乔丹”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