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美国商标有什么规则?
(1)基于美国商业中的实际使用,即使用在。
商业.
所谓商业,是指美国宪法规定的合法的商业交易,如各州之间或美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商业活动。用于
商业必须是在正常商业交易过程中的有意使用,而不是为了维持权利而进行的简单使用。
对于商品商标,商标可以用在商品上、商品容器上或陈列在商品上,商品必须是在商业上实际销售或运输的。
对于服务商标,服务商标必须通过商业销售或广告实际使用或展示。此依据适用于申请商标时在业务中对商标标识的实际使用。
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需要提交一份宣誓书,声明该商标已经在业务中实际使用,首次使用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提供商标使用的样本。商标使用的实际例子不同于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商品商标的样本可以是商品标签、包装、容器和实际使用商标的照片,不要求提供商品本身,但不能提供发票、订单、提单、传单、小册子、信笺或名片作为商品商标的样本;服务商标的例子可以是证明它们与服务相关的标签、小册子、广告、名片和信纸,或者宣传服务的照片。总之,服务商标不仅要有商标,还要体现所涉及的相关服务。
(2)基于美国商业中的预期用途,即打算。
使用.
有意使用是指申请人真诚地打算在美国商业中使用申请的商标。该依据适用于提交商标申请时商标尚未使用的情况。但在此基础上提交申请后,该商标必须在商业上实际使用,才能获得商标注册。
在此基础上提出申请后,美国专利商标局会发出受理通知书,即Notice。
关于
津贴,申请人应在收到本通知后,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交商标实际使用情况的说明。如果申请人在现阶段尚未在业务中实际使用该商标,则应提交一份延长使用声明,即a。
请求延长提交陈述书的时间
使用,以获得六个月的延期,同时支付每类150美元的延期费,否则将撤销商标申请。
每六个月期满前,申请人可以申请延期六个月。但自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36个月内,申请人未提交实际使用声明,该商标最终将不予注册。因此,实际上申请人在申请时并未使用其商标,但最迟应在收到美国专利商标局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年内,在商业上实际使用该商标,并提交实际使用声明,否则不能获得注册商标。
(3)基于在前六个月的优先权申请,即外国的。
优先级(与意向使用声明结合使用)。
根据美国参加的相关国际条约的规定,通常参照巴黎公约,在国内申请日起6个月内,可以基于申请人国内申请的优先权向美国提出商标申请,美国承认国内申请日为美国申请日。因为该商标在国内申请时通常并未实际用于商业,所以在此基础上申请时通常与使用意向声明相结合。但在此基础上申请美国商标注册的前提是国内商标必须注册。如果国内商标没有在国内注册,在美国的申请会被撤销。
(4)基于外国注册的申请与使用意向声明相结合,即外国。
注册.
当外国申请人希望通过在美国商业中的故意使用来申请美国商品或服务的商标时,修改后的美国商标法规定,申请人必须出具在美国商业中实际故意使用的声明,无论是基于优先权的申请还是外国在先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