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琪声音商标被驳回。为什么有网友说这个商标缺乏显著性,有不良影响?

详情如下:

第一,* * *这个词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首先,在李佳琪的直播中,有货卖口红等产品的投入很大,印象最深的无非是李佳琪用略带磁性的声音说出的那句话?我的天啊。这太美了!?然后呢。我的天啊。买吧!买吧!?这些流行语确实给直播带来了很多乐趣和色彩,让它不那么严肃。然而,李佳琪申请了什么呢?我的天啊。买吧!?语音商标也被否决了,但为什么大家都陆续知道了?我的天啊。?属于大众* * *词汇,是通用语言。这种公众* * *词汇不能注册为商标。

第二,带有宗教色彩的文字、图形不能用作商标

当然,除了公字不能作为商标之外,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我的天啊。其中?上帝?字面翻译为上帝或神,一般指宗教信仰中的最高者。比如耶稣。这类词汇涉及到一定的宗教元素,也不能作为商标。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涉及或者代表宗教信仰的文字、图形不能作为商标使用。比如神、佛、耶稣、神或者宗教神话人物都不能作为商标使用。所以这是李佳琪商标被归还的第二个原因。

第三,突显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

尽管说?我的天啊。大家都知道我们在日常生活或者聊天中会用到一两次,但是如果放大来看,天啊?它属于英语词汇,但也可以用在世界各地的通用语言中。如果你想用这样的词汇来代表自己,你做不到。只是这是他在李佳琪直播中的口头禅。如果申请成功,将来人们一定会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我的天啊。文字或者语言,如果你说别人侵权?所以缺乏意义,也有不良影响。

综上,欢迎讨论,写作不易欢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