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专利登记费的会计分录
支付专利登记费的会计分录
一、费用金额较小且包含在管理费用中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商标注册费
贷款:银行存款/现金
二、如果成本较大,计入无形资产,其分录如下:
借:无形资产
贷款:银行存款/现金
3.某企业试制成功并申请商标权。申请商标权过程中,商标注册费1万元,律师费2000元。应进行以下会计分录:
借:无形资产-商标权12000
贷款:银行存款12000。
扩展数据
注册证书
商标注册证是为方便商标注册人而出具的书面证明,与商标注册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颁发商标注册证的申请人必须是该注册商标的所有人。
申请商标注册证的方式
(一)委托在商标局注册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申请人也可以到北京市海淀区道左庙9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行政办公大厅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商标局办公)。
处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在商标局注册的任何一家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注册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在“代理机构”一栏公布。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的,可以经过以下步骤:
准备申请表→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表→在编码窗口编码→在缴费窗口缴纳申请费。
缴纳专利登记费的会计分录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