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包括哪些内容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智力成果归属、利用和保护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的特别法,民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和法律规范大都适用于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法的渊源
知识产权法的渊源是指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各种表现形式。
我国的知识产权法的渊源可分为国内法律规范和国际公约两个部分。
一、
内法律规范由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司法解释等组成
主要包括《民法通则》、《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实施细则》《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
二、
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是我国知识产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加入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中,最重要的是《巴黎公约》和《伯尔尼公约》。《巴黎公约》以保护专利、商标等权利为主要内容;《伯尔尼公约》以保护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