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与商标冲突的具体表现有哪些?

法律分析:域名与商标的冲突形式有:1,行为人恶意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2.注册域名后,长期不使用并妨碍他人使用;3.以高价出售或者出租的方式转让域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4.其他方面。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被告的行为被证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恶意:

(一)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用于商业目的的域名;

(二)为商业目的注册或者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域名相同或者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与原告或者原告网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相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者其他在线网站;

(三)提出高价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域名,获取不正当利益;

(四)域名注册后,未使用或者不打算使用,但故意阻止权利人注册该域名的;

(五)有其他恶意情节的。

如果被告提供证据证明其持有的域名在争议发生前已经获得一定知名度,并能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区别。,或者有其他足以证明其没有恶意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以不认为被告有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