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商局的电话是多少?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价格监督检查、食品安全(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和酒类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和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市场监管机制。负责从事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单位和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其他商事主体的登记注册;依法查处无照经营;
协调督促相关审批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按照分工加强对商事主体的监管;组织实施商事主体信用监管。
(三)依法承担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责任。组织、指导和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保护、价格监督检查、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负责市场交易(包括网络商品等虚拟交易)及相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
(四)承担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责任。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对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维护公平的价格秩序。
(五)整体推进深圳标准建设,牵头制定深圳标准、政策和法规并组织实施。
(六)整体推进深圳质量建设,牵头制定深圳质量强市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经济、社会、文化、城市、生态、政务服务质量全面提升;
推进深圳质量基础设施和公共支撑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各行业、各领域质量管理体系的完善;组织深圳质量实施的考核和评估;依法承担产品和商品质量监督责任。
(七)承担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责任。负责专利市场的规范和管理;组织实施专利优惠政策和措施;依法承担专利、商标、特殊标志和版权保护工作;
监督和指导版权贸易活动、版权集体管理和代理工作;建立知识产权预警和维权援助机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宣传推广工作;开展知识产权对外交流与合作。
(八)承担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建立有利于新技术应用的新准入和监管制度;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应急管理和产品召回的监督实施。
(九)统一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组织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调查,监督事故调查的实施;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食品安全标准(地方规范),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承担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
(十)组织实施国家药品法定标准,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组织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以及药品的再评价和淘汰;指导临床试验和临床药理学基地的建设;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一)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承担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责任;依法办理动产抵押登记,依法监督拍卖。
(十二)按规定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组织和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处理消费者投诉。
(十三)负责计量管理。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规范和监督商品数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依法监督管理计量检定和检验检测机构。
(十四)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节能监督管理责任。承担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应急救援责任;监督检查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五)承办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扩展数据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直属机构及职能:
一、深圳市市场稽查局
主要功能:
1,负责查处市场和质量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领域的重大案件,跨区域案件和上级以自己名义交办、移送的案件;
2、组织全市专项重大执法活动,指导、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督各辖区执法机构的工作;负责按规定进行案件审查;负责集中投诉举报等大案要案线索的处理和引导;
3、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负责案件管理系统和“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日常管理以及执法信息的公开、统计、上报和通报;
4.承办市市场监管局和市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深圳市企业注册局
主要功能:
1,贯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其他商事主体的登记和企业登记信息的统计分析;
3.负责各类商事主体登记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4.以市市场监管局的名义组织因注册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
5.管理企业网上注册等非传统注册方式;
6、负责企业名称登记审核管理;
7.承办市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深圳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主要功能:
1,贯彻国家、省、市价格监督检查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统筹组织开展全市各类价格专项检查工作;
3、组织检查市级、跨地区和重大商品价格、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指导和协调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4.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调查处理市级、跨地区和重大价格投诉举报,查处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实施行业明码标价规范;
5、组织价格应急工作的监督检查;
6.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反垄断工作和专项价格检查;承办市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考数据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