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烟草公司举报假瓷器?

生产和销售假冒烟草制品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举报和投诉:

1.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举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罚款。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的假冒烟草,应移交烟草专卖局负责销毁。

3、假冒烟草品牌,数额较大,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可向公安机关举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烟草专卖法

第三十六条生产、销售无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或者有包装的烟丝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处以罚款。

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二条有关部门依法扣押的假冒商标烟草制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移交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公开销毁,禁止以任何方式销售。

最高法院关于烟草制品犯罪的司法解释

第一条生产、销售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未经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的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

销售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定罪处罚。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卷烟、雪茄烟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标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定罪处罚。

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未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专营企业许可证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