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元如何合理避税?
高收入人群的收入来源和种类不一样,税率基本在25%-45%,真的很苦恼。在此,@ Caishuiyige整理了几个巧妙合理的避税方案,最低税负只有3%(附最新案例):
第一,可以合理利用交通费、差旅费、餐补、通讯费的分配来避税,合理避税。
税法规定,以现金或者连同工资支付的通讯补贴、交通补贴、餐费补贴,视同工资、薪金所得,计入工资总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实际发生并取得合法发票的,属于企业正常经营支出,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的抵扣。
第二,年终奖可以通过提高福利,降低员工工资来补发。
公司聘请高管,计划年薪654.38+0.2万。但其在咨询税务代理公司后,与高管达成协议,将年薪降至80万,同时提供给高管现有的一套房子和一辆车使用。
此外,如果公司员工多为技能型员工且聘用合同期相对较长,适当降低员工名义工资,同时为员工提供宿舍并适当提高公积金和养老保险缴纳额度,从而提高员工福利。
税收筹划应从全局出发。有兴趣的话可以咨询@ Caishuiyige,详细了解园区税收优惠,各地避税指南,全国18家分支机构。目前已服务20W+企业。戳下方卡片快速咨询
三是利用区域税收优惠政策。
目前,我国西部开发或少数民族自治地方都出台了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当地经济发展。通过在税收政策低的地区注册企业,企业可以获得地区税收优惠政策,不仅最节税,而且合理合法。
企业在园区成立有限公司,将主体公司的部分业务转包给园区公司,在园区纳税,企业可以获得高额的财政奖励支持。企业当月纳税,次月财政奖励到账,是超级纳税人。
增值税由地方政府留成的70%-90%支持。
企业所得税由地方政府留成的70%-90%支持。
通过入园,企业可以节省70%以上的税收。
第四,可以用个人独资来审批征收政策。
个人独资企业的审批政策不需要考虑企业利润,直接核定行业利润率,综合税率不超过节税的90%。
增值税:1%
所得税核定附加税综合税率只需核定征收,不考虑成本发票,开具专用票即可抵扣,非常适合利润高、成本不足的企业,以及高管、股东、网络名人艺人等高净值人群)
案例研究:
某企业高级经理李,年薪360万,折合成月薪30万。如果按照工资收入计税,
那么应纳税额:300000*45%-13505=万第一年应纳税额:121495*12=万元;
那么,如果改变与公司的合作方式,不再签订劳动合同和雇佣关系,而是在税收优惠区域为李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以个人独资企业的名义与原公司合作签订相关合同。这时,核定税率就是你需要支付的:
增值税税额:360/(1+3%)*1%= 1万元。
应缴纳地方附加税万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360/(1+3%)*万元。
总税收:
一万元+一万元+一万元=一万元。
节税1.3万元,节税高达90%。
面对高税负,高收入人群可以通过以上方法合理合法的节税。
不过目前不推荐。一是成本高,二是风险大。建议考虑个体户避税!
第四,利用年终奖避税。
税法规定,年薪制和
以绩效工资为单位,个人上年末支付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照纳税人取得的年度一次性奖金,分别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但员工获得的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各类奖金,如半年奖金、季度奖金、加班奖金、现金奖金、考勤奖金等。,将与当月工资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税发[2005]9号文件中的优惠政策,纳税人可以要求单位以一部分奖金为代价支付年终奖,实现避税。请注意,在一个纳税年度中,每个纳税人只允许使用一次这种纳税方法。
5.通过独资企业转变收入模式。
通过独立企业,高收入人群的工资转化为独立企业获得的服务收入。个体企业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缴纳增值税、相关附加税和个税。如果在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园区注册独立企业,并申请审批征收,那么年收入360-500万元的独立企业的税率只需要6个境外税收洼地就可以节税。
内地员工在香港就业,在中国大陆居住时间少于65,438+083天的,其在香港领取的工资按当年最高的65,438+05%缴纳薪俸税,该工资不由内地企业支付或承担。
第七,股权激励实施中的税收筹划路径
由于股权激励所得适用3%-45%的累进税率,超出部分适用的税率成为影响税负的重要因素。在不同的纳税年度行使一些选择权,这样可能会适用相对较低的税率,达到节税的效果。
最后,如果您在税务筹划方面有任何相关需求,欢迎留言或私信(我会尽快回复)。你也可以注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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