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商品上有中文标签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必须有检验合格证明;用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和地址;根据产品的使用特点和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主要部件名称和使用要求,并以中文相应标注;此外,还必须有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和相应的警示标志。这说明在法律上,我国对产品说明有非常明确的规定。既然法律上有规定,生产者和销售者就必须履行,否则就构成违反产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