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商标有哪些?到底是什么?

1.什么是集体商标?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名义注册,由该组织成员在商业活动中专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在一些国家,一些企业的联合会也可以注册为代表,有时领导这些企业的政府机构代表它们注册。集体商标的作用是向使用者表明使用该商标的企业具有相同的特征。使用集体商标的企业有权同时使用其他专用商标。中国、美国、大多数西方大陆法系国家、一些东欧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都有给予集体商标注册保护的规定。二、集体商标的特征(1)集体商标不属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即属于由多个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的社团组织,这意味着商品或服务来源于一个集体组织,该集体组织可以是特定的行会、商会等工商组织或其他集体组织,特定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以成员身份退居于集体之后。体现了“* * *”和“* * *”的特点;(2)集体商标是以集体名义申请注册并为全体成员所有的集体权利,体现在集体商标的注册申请中,即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能申请,因为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能以其集体独立名义拥有商标权;(3)集体商标体现在商标的使用上,即集体组织通常不使用集体商标,而是由组织成员使用。非本组织成员不能使用;每个成员都有平等的使用权,成员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同时,要对其集体成员的使用进行监督,对违反使用规则的成员进行处理;(4)对集体商标的注册、使用和管理应制定统一的规则,详细规定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管理费的数额和使用并公开,集体成员应相互遵守,接受公众监督;(五)集体商标被侵权请求赔偿损失时,应当包括该集体组织成员所受的损失;(6)成员退出集体时,不能再使用该集体商标。新成员加入时,因为取得了成员资格,可以使用集体商标。这种成员关系是不可转让的,基于这种身份关系的商标使用权也是不可转让的。(7)地理标志可以注册为集体商标。产品符合使用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请求加入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其章程被接纳为成员;不要求加入使用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也可以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无权禁止。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我国《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申请人申请转让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受让人应当具有相应的主体资格,并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因此,集体商标在中国是可以转让的。3.集体商标我国目前的集体商标有哪些?它们包括平谷桃、小站米、山西老陈醋、镇江醋、长白山人参、五常大米、龙井茶、三门青蟹、舟山带鱼、绍兴黄酒、金华火腿、安溪铁观音、景德镇青花、普洱茶等等。集体商标有哪些?相信大家都已经知道了。从上面我们不难看出,集体商标是集体成员可以共同使用的商标。上面提供的这些集体商标,基本都是以地名和地方特产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根据中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集体商标可以在中国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