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所有人有什么权利?

商标注册人享有专用权、许可使用权、处分权和继承权。

商标注册人享有下列权利:

1,独家使用权。商标所有人享有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任何第三方不得在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商标所有人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2.使用许可。商标注册人有权依法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3、处分权,包括以下权利:

(1)转让权。商标权人可以将商标权转让给第三人,转让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

(2)投资权。商标权人可以利用商标设立公司和其他企业,作为法人、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

(3)质权。商标所有人可以将商标出质,设立权利质押,为自己或者第三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4)放弃商标权。

4.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按照继承顺序继承。

综上所述,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授权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商标使用许可情况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予以公告。未经备案,不得将商标许可用于对抗善意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