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1.婚姻案件:每件50-300元,超过20万元部分0.5%;2.侵犯人身权案件:每件100-500元,超过5万元至65438+万元部分1%;超过65438+万元的部分为0.5%;3.其他非财产案件:50-100元每件;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10元;五、知识产权纠纷案件:500-1000元每件,争议金额以财产案件标准为准;6.破产案件:按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支付,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七、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八、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9.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每件50-100元;十、财产案件费:1,1,000元以下:50元:21-1,000元:x中标金额的2.5%-200元;3.1-20万元:标的金额的x2 %+300元;4.20-50万元:投标金额为X1.5%+1300元;5.50-1万元:标的金额为X1%+3800元;6.1-200万元:标的金额的0.9%+4800元;7.200-500万元:标的金额的0.8%+6800元;8.500-10万元:标的金额X 0.7%+11800元;9.1,000-2000万元:标的金额的0.6%+21.8万元;10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标的金额的0.5%+41.8万元。XI。案件执行费:1。无执行金额或价格:每件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54.38+0万元:每件50元;3.1,000元以上50万元以下:执行金额X 1.5%-1,000元;4.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执行金额为x 1%+2400元;5.超过500万元至654.38+00万元:执行金额X 0.5%+2.74万元;6.10万元以上:执行金额X 0.1%+67400元。12.安保费:1;财物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物数额的:每件30元;2.超过1000元至65438+万元的部分:1%;3.超过65438+万元的部分:0.5%,但最多不超过5000元。十三。支付令申请: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十四。申请公示:每件100元;15.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每件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