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幼儿园摔倒受伤,幼儿园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孩子在幼儿园受到伤害,幼儿园属于管理,应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的,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权和财产权。

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由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的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因此,幼儿在幼儿园受到伤害,幼儿园属于管理,应当承担侵权法律责任;建议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的,依法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