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嘴猴商标有成功的案例吗?

商标许可人单方终止的效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有单方解除许可合同的规定,且事实符合单方解除合同的规定条件的,则单方解除合同有效。但本案中,双方对相关条件是否满足存在争议,因此许可方是否单方面终止修改协议仍是疑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侵权人应当按照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赔偿权利人;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使用费进行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上述方法确定的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赔偿。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特许权使用费难以计算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赔偿500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为确定赔偿数额,权利人已履行必要的举证责任,且与侵权行为有关的账簿、资料主要掌握在侵权人手中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有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等。,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确定赔偿数额。

人民法院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根据权利人的请求,裁定销毁侵权复制品;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责令无偿销毁;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设备无偿进入商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