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许可的期限如何规定? 商标许可的期限不能超过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未能在此期限内提出申请,可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展出期满未提出申请的,应当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登记的有效期为10年。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