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使用三年的商标可以转让吗?

商标转让是人们获取商标的一种便捷方式。不仅在时间上对商标注册有绝对优势,在成功率上也占有很大比重。但是,我们应该注意商标转让的各个方面。未使用三年的商标可以转让吗?显然,这是不允许的。商标一旦三年未使用,有两种处理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准使用的商品通用名称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经查证确有特殊情况,原定时间不够的,需要延长。此时,只要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另外,如果一个商标在实际过程中已经被使用,在此期间,在促销、商品销售等方面已经被使用。,那么就要保留好相关证明,拿好证据,以应对商标撤销抗辩。如果商标被第三人撤销,准备自己注册使用,在某种程度上说明该商标具有潜在的使用价值。可以协商抗辩,如果抗辩成功,就可以对商标进行专利或者许可。

以上两种情况只是说明了内容的大方向,还有很多细节需要注意,也是有深远影响的。毕竟我想再次提醒你,使用超过三年的商标是不可以转让的。商标的受让人在转让商标时一定要注意这一点。如果商标持有人在这方面的知识不足,可以向商标局或商标代理机构咨询,以确定该商标是否有效。目前这类商标代理机构比较多,“八戒知识产权商标转让网”等商标转让平台比较值得信赖,口碑也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