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驳回商标复审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驳回商标复审的申请人必须是商标被商标局驳回的原申请人,其他人没有资格申请。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的理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或者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