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理解和评价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

第二,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经过20多年的努力,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已基本健全和完善,并取得了显著成就。中国建立了专业化的司法体系和行政执法队伍,审结和处理了大量知识产权侵权案件。200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国内外专利申请308487件,比上年的2526365438件增长22.1%,其中国内申请2565438件,比上年的205396件增长22.3%,占总量的81.4%。国外申请57249件,比上年的47236件增长21.2%,占总数的18.6%。三类专利申请量为65,438+005,365,438+08,比上年的80,233件增长365,438+0.3%。实用新型数量为109115,比上年的93139增长17.2%,占总数的35.4%;外观设计94054件,比上年的79260件增加18.7%,占总数的30.5%。自1985专利法实施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专利申请1931125件,其中国内申请65438件。发明申请575571,占29.8%,实用新型申请87611,占45.4%,外观设计479443,占24.8%。200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授予182226项专利。其中,国内专利149588件,占比82.1%,比上年的112103增长33.4%,国外专利32638件,占比17.9%,比上年的20296件增长60%。发明专利37154件,占比20.4%,比上年的21476件增长73.0%;实用新型68906件,占37.8%,比上年的57483件增加19.9%;设计76166件,占比41.8%,比上年的53442件增长42.5%。截至2003年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共授予专利1065264件,其中国内专利94654件。发明专利136056件,占比12.8%,实用新型58.06万件,占比54.5%,外观设计348608件,占比32.7%。2003年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三项专利申请数量分为三部分,16。2003年发明专利申请量比上年增长31.3%,远高于其他两类。二是发明专利国内申请量8年来首次超过国外申请量。中国自1994成为PCT成员国以来,国外发明专利申请急剧增加,而国内发明专利申请相对较少。2003年,国内发明专利申请57,000件,国外申请49,000件。三是专利法实施以来,国内外职务申请首次超过非职务申请。这是由于国内职务申请快速增长(比上年增长26.1%),发明专利国内职务申请量达到34731件(比上年增长53.2%),超过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职务申请的增长率(分别为23.3%和8.8%),使得国内职务申请占国内申请总量的40%以上。截至2003年6月底,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专利申请1,931,1,18,其中国内申请1,595,415,国外申请15。专利授权总量为1,065,261,其中国内941,940,国外123,321,分别占88.4%和11.6。200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了28个试点城市、5个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6个专利产业化试点基地、60个企事业单位专利试点单位和73个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2003年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量为193件,发布204件。自2006年10月6日开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登记以来,截至2003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438件,登记公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366件。2003年,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在连年大幅增长的基础上再创新高。商标局受理商品和服务商标申请452095件,比2002年增加8万多件,增长265438±0.6%,其中国内申请405620件,比2002年增长26.3%,占申请总数的比例。33912国外申请,占申请总数的7.5%;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领土延伸申请12563件,占申请总量的2.8%。是我国历史上申请数量最多的一年。这一商标申请数量打破了2000年美国37.5万件申请的世界纪录。中国商标申请量已连续两年位居世界第一。从1979恢复全国商标统一注册开始,中国商标年申请量从2万件到20万件用了21年,从20万件到40万件只用了3年。2003年,商标局共审查商标注册申请33万余件,比2002年增加8万件,其中初审245737件,驳回或部分驳回89514件,变更注册商标事项34378件,转让注册商标465438件,续展注册商标23656件。截至2003年底,中国已核准注册商标65,438,973,000多件。截至2003年底,我国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商标代理机构已增加到840多家。2003年我国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量为48件,比2002年的17件增加了31件,增幅为182%。国外申请数量为35件,占全年申请总数的94.5%,创下近五年国外申请数量新纪录,占近五年国外申请总数的76.1%。全年48项申请中,机构申请37项,占总数的77.1%。2003年获得7项品种权。国家林业局公布了三批45个属(种)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继2000年首批5家林业植物新品种代理机构成立后,2003年,北京、上海、广东等13个省市的16家单位经过评审,新批准为林业植物新品种代理机构。2003年,中国受理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567件,比2002年增长96%,创下历年申请量最高纪录。授权261农业植物新品种。截至2003年底,农业部* * *发布了五批农业植物新品种,除水稻、玉米、小麦等大田作物外,还包括蔬菜、果树和观赏植物。受保护的属和种已达41。我国自1999年4月23日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来,植物新品种权申请总量超过1000件,达到1304件,已授予品种权428件。其中韩国、荷兰、日本等国外品种权申请13件。改革开放前30年,全国只选育出5000多个植物新品种,现在每年选育出近1000个新品种,其中品种权申请就有500多个。2003年,农业部发布了第五批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新增了11个受保护属和种,至此,受保护的农业植物达到41个。2003年,中国的软件注册和许可数量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截至2003年底,65438+2月31,* *共受理软件登记申请1.1.36万件,批准许可数量1.36万件。此外,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已完成作品著作权登记、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和转让合同备案、境外音像制品出版合同登记、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等登记5000余项。2003年,全国知识产权管理机关* * *受理专利纠纷案件1517件,结案1237件,查处假冒专利案件1873件,查处假冒专利案件164件。2003年,中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37489件,其中一般商标违法案件65438件+065438件+00065438件商标侵权假冒案件。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 *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共收缴和消除商标违法标识8745.5万个,收缴直接用于商标侵权的工具15597件,销毁违法物品5754.92吨,罚款2.42亿元,向司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45件52人。2003年,国家版权局组织了三次全国范围的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在打击行动中,著作权执法部门* * *出动执法人员15万人次,检查市场2万个、摊点6.7万个,检查企业500余家、学校8000余所,没收盗版制品12.9万件,* * *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侵权单位2542家。2003年,中国各级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案件23013件,比上年增长近2.6倍,结案22429件,结案率97.46%,其中给予行政处罚21032件,调解165438件。2003年,全国海关共查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756起,案值6797万元。其中,进口案件9起,案值27万元;出口案件747起,案值6770万元。商标侵权案件741件,案值6693万元;专利侵权案件14件,案值1.04万元;侵犯著作权案件1件。截至2003年6月底,向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提交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共有123件,其中公告批准49件,公告受理41件。截至2004年6月,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数量为251件,原产地标记保护产品数量达到217件。截至2003年6月底,国家商标局受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申请11233件,核准注册100件。截至2004年5月底,共有110个地理标志注册为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最高人民法院将涉及知识产权的案件移交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目前,与商标权、著作权相关的诉讼可以在400多个中级人民法院和8个区级法院审理,而与专利权、植物新品种相关的案件只授权3个区级法院、48个中级人民法院和31个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全国31高级人民法院都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法庭。从1998到2002年的五年间,人民法院先后审理了网络环境下涉及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计算机软件、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的案件,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3636件,比前五年上升40%。2003年,全国法院受理知识产权一审、二审和再审案件9271件,同比上升18.86%,审结8978件,上升25.36%。其中,一审受理案件数量增加,权属和侵权纠纷占70%以上。2001年新收知识产权一审案件6983件,同比增长12.61%,其中所有权和侵权案件5534件,占79.25%。著作权纠纷案件上升最多,居各类知识产权案件之首,新收2493件,同比上升36.68%。专利纠纷案件2110件,同比上升1.39%;技术合同案件数为1105件,减少16.16%;商标权案件926件,同比上升30.98%;植物新品种100件,其他知识产权249件。一审结案的增幅高于受理的增幅。全国法院审结知识产权一审案件6860件,同比上升21.44%,涉案金额6543.8+0.494亿元,结案率74.28%。其中判决2929件,占42.70%。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上述案件的84.76%,审结涉外案件94件,仅占65438件。总数不到所有病例的3%。受理专利无效、商标异议及纠纷行政案件167件(其中专利无效行政案件161件,商标异议及纠纷行政案件6件)。截至2004年6月30日,中国互联网用户总数已达8700万,上网计算机3630万台。CN下注册域名数已达382216个,WWW站点总数为626600个,网络国际出口总带宽为53941M,中国大陆IPv4地址总数为49421824个,拥有IPv6地址。中国网民数量已经超过日本,位居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网民数量是衡量互联网发展的重要指标,是客观衡量互联网深入应用的必要依据。但在衡量中国互联网发展程度时,是必要数据而非充分数据。目前我国网民数量约占总人口的6.7%。以互联网发展程度较高的美国和日本为例,同样的项目比例美国约为70%,日本约为45%。网民占总人口比例的意义在于,达到一定水平后,相关网络应用才能相互促进增长,网络经济才能繁荣。据专家测算,从事互联网出版的网站占网站总数的50%以上,在互联网上发布的信息占互联网信息总量的40%以上。新闻出版总署审核批准首批50家互联网出版机构成立。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逐年提高,这是举世公认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