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转让有哪些限制?

商标转让的限制性条件,即使商标转让没有经过公证,其法律效力也会发挥作用。商标转让时,人们应该注意其他方面,如商标转让协议。如果不了解商标转让的公证效力,或者需要进一步了解商标转让的公证,商标转让有哪些限制?商标权转让限制:1。用于两种类似商品的商标不得单独转让。商标注册规定该商标可以用于两种以上商品时,属于非类似商品的,可以分别转让每种商品的商标,但属于类似商品的,应当全部转让。允许这种商标分割转让,会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导致同一商标被两个商标注册人同时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从而造成不同厂家商品的混淆。2.联合商标不能单独转让。联合商标是同一商标所有人基于业务需要而使用的一系列商标,具有类似标记的特征。如果允许其中一个共同商标单独转让,也会发生两个商标所有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造成商品来源混淆的情况。3.未经其他* * *所有者同意,一个所有者不得转让属于* * *的商标。一个注册商标属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 * *有时,如果每个人都想转让自己的一部分权益,就必须征得其他人的同意。4.已经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不得随意转让。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商标的,在许可期间将其专用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并且只有在原许可合同终止后才能办理过户登记。5、转让注册商标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其转让无效。商标权的转让是一种必要的法律行为,其设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当事人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视为无效,商标局可以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