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组合商标是否被侵权?
组合商标是指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六个要素中的任意两个或两个以上要素构成的商标。组合商标结合了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立体商标或颜色组合商标的不同特点,易于识别和称呼。因此,市场也可以看到组合商标在企业注册商标中的广泛应用。那么什么情况下组合商标在商标侵权后可以受到商标法的保护呢?
组合商标是否构成商标侵权,一般可以从几个方面来分析。至于公认的组合商标整体的近似性比较,也有一些判断组合商标近似性的要素。
①整体比较和局部比较相结合。
首先,应将组合商标与被控侵权商标进行整体比较,如果整体比较存在差异,则应采用适当的要素保护原则,将组合商标中的某一要素与被控侵权商标进行比较。在整体比较和局部比较相结合的情况下进行综合判断,最终做出结果。
(2)被控侵权商标使用的某些元素是否是组合商标的主要部分。
判断被控侵权商标使用的某些要素是否是组合商标的主要部分,是核心问题。一方面要分析元素的外观,根据组合商标中元素的整体结构和比例,判断元素在组合商标整体布局中是否突出。这样的元素更容易被相关消费者关注和认可。
另一方面,要从因子的可用性来分析。当该要素在权利人的产品包装、企业名称和对外宣传中使用较多时,相关消费者可以在该要素与权利人之间产生相对稳定的联系,即具有区分商品和服务来源的标识。
(3)被控侵权标识是否会对相关公众造成混淆。
被控侵权标识能否对相关公众造成混淆,涉及组合商标的知名度、被控侵权标识行为人的使用行为和主观故意等。如果组合商标经过长时间的发展,在市场上获得了一定的知名度,那么就需要结合这方面来判断商标侵权。因为组合后的商标为消费者所熟知,如果有类似的商标会造成混淆,所以会构成商标侵权。
组合商标具有易识别、易调用的优点。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通常会将商标作为一个整体来识别。因此,在认定侵权时一般不允许分割对比,但不排除特别注意组合商标中特别突出的文字或图形。因此,一般情况下,可以按照上述方法进行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