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商标近似标准
1.中文商标的汉字相同,但字体、图案、排列顺序不同,判定为近似商标;
2、商标由相同的外文、字母或数字组成,仅字体或图案不同,判定为近似商标;
3.商标由两个外来词组成,只是语序不同,意义上没有明显区别,判定为近似商标;
4.中文商标由三个或三个以上汉字组成,只有少数汉字不同,则判定为近似商标;
5.外国商标由四个或四个以上字母组成,只有少数字母不同,则判定为近似商标;
6.商标文字的字体、读音、含义相似,判定为近似商标;
7.商标的文字含义相同或者近似,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解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8.商标词由词重叠而成,判定为近似商标。
近似商标的概念:
近似商标是指与注册商标不完全相同,但在形状、读音或者含义上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且使用在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容易使普通公众产生混淆或者误认的商标。
综上所述,商标近似性的判断是一个多维度、全方位的分析过程,涉及视觉、听觉、概念等多方面的相似性,以及市场环境、消费者认知等外部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易于识别,并且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注册标记。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或者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或者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变更注册商标,并将变更商标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便利,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造成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其他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