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司法的主要形式有
行政裁决、行政仲裁和行政审判。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和法定程序,对与行政活动密切相关、与合同无关的具体民事、经济纠纷进行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裁决也被称为行政正义。
行政仲裁是指由国家设立的仲裁机构,依据一定的仲裁法,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争议的仲裁制度。在我国,主要有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商标侵权纠纷仲裁和其他具体仲裁。
行政审判是国家依据职权撤销或改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的司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