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商标的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欧盟商标的注册程序大致可以分为提交、审查、公告/异议、注册四个阶段。从提交申请到总注册所需时间,无异议4-7个月。

1.商标注册所需的信息

(1)申请人的中英文信息,包括名称和地址;

(二)商标图案或者文字样本;

(3)商品/服务的名称和类别;

(4)授权委托书。

2.注册流程和所需时间

(1)提交阶段(收据将在1-3天内发出)

提交后,可以立即从欧盟知识产权局获得包含申请号等信息的受理通知。

(2)回顾阶段(3-6个月)

根据欧盟商标法,欧盟知识产权局在收到申请后,只进行绝对理由审查,主要是审查商标是否显著,是否违反禁止条款。商标申请不会因为商标与在先申请相同或者近似而被驳回。这主要是留给在先权利人决定是否对本次欧盟申请提出异议。

(3)公告/异议阶段(3个月)

审查没有发现问题或者发现的问题已经改正的,公告该商标申请。公告发布后三个月内,任何利害关系方或在先权利人均可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

(4)?注册阶段

在欧盟商标公告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欧盟知识产权局将安排注册公告并颁发注册证书。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欧盟知识产权局只发放电子注册证书。

3.?商标注册后应注意的问题

提交的商标继续使用声明有效期为欧盟商标注册后10年,有效期自申请日起计算;到期前6个月内可以续费,宽限期6个月;更新期限为10年。

欧盟商标注册成功后,将自动在欧盟成员国生效。26个欧盟成员国名单: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波兰、捷克、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爱沙尼亚、立陶宛、马耳他、塞浦路斯、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