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拼音和外国商标相似吗?如何判断?

一个商标有很多要素,包括文字、图形、拼音、英文、数字等等。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商标局会审查是否与更早申请的商标近似。那么,当文字商标、拼音商标、英文商标含义相同时,如何判断是否近似呢?

根据商标局此前颁布的《拼音商标与汉字商标近似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判定方法。

1,汉字商标和拼音商标互不相似。

拼音主要是促进普通话作为汉字注音的符合性。不同的注音对应不同的汉字,所以汉字对应的拼音在申请商标时并不冲突,可以注册。比如前期申请的“李湘”和后期申请的“理想”不会对同一商品造成混淆,可以同时核准注册(李湘有各种音标,如“离家”等。).

2.不同的汉字商标加上同一个拼音商标,互不相似。

汉字商标和拼音商标注册不互相排斥。所以拼音一样,对应的汉字就不一样。由于一般以汉字作为主要识别部分,不同的汉字加上同一个拼音商标并不互相排斥,互不相似也可以注册。如上所述,“李湘理想”和“李湘离家”,“本那香蕉”和“香蕉香蕉”在同一商品上注册时不会造成混淆,因此可以同时注册。

3.汉字的商标与用拼音标注的相同汉字的商标相似。

因为汉字是商标的主要识别部分,如果单个汉字商标和相同的汉字商标加上相应的拼音商标* * *一起出现,由于汉字商标相同,是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被一般公众误认为是系列商标,出自同一主体,所以不予注册。上面提到的“李湘理想”和“离家出走”商标。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汉字的商标相同,但后一个商标的拼音不同,也是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如“离家”、“理想礼贤”。

4.拼音商标和近似拼音商标判定为近似。

拼音商标单独出现时,明显的部分体现在商标的形状和字母组合的视觉效果上。因此,当两个与拼音商标近似的拼音商标同时出现时,如果在字母构成、组合、顺序、视觉效果上基本相同,则判定为近似商标,后申请的不予注册。如上所述,“礼贤”与“李湘”(或礼夏)被判定为近似商标,容易被视为同一实体提供的商品,因此后者不予注册。

还需要注意的是,当单个拼音商标和近似的英文商标* * *一起出现时,也会被判定为近似。如果仍以上述为例,“礼贤”和“礼夏”商标相近,前者已申请,后者不予注册。

5.英文商标只有对应的汉字翻译出来才算近似。

英文商标突出的部分是发音或字母组合,所以除了英文商标和中文商标的含义一一对应时,通常是不相似的。比如著名的“jadon”和“Jordan”一一对应的时候,就是类似的。比如熊猫和熊猫注册在同一种商品上,也被判定为近似,不予核准注册。

经过以上的分析列举,我们可以发现,拼音不同的商标并不相似,可以同时注册。汉字或与汉字相近的汉字判定为近似,与拼音相近的拼音判定为近似。外国商标只有与汉字形成对应意义时才判定近似,否则不近似。

所以给我们的启示是,为了防止拼音商标的缺陷,在注册拼音商标的同时,要记得注册汉字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