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30、35个商标,对方有40个商标。请问对方自己只有40个商标加盟一个连锁算不算侵权? 法律讲究案例分析,你问题中的描述并不全面。30类是甜品面包,35类是营销和广告。40类是食品加工服务,主要看对方的经营业绩来判定是否侵权。在今年的商标判决中,商店招牌大多被定义为35种为他人促销的类型。加盟连锁只是商业行为,不能认定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