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评审需要多长时间?

当事人应当依照《商标法》的规定,在收到国家商标局的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商标评审驳回申请,并附送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驳回通知书等材料。

驳回复审申请的,当事人应当明确提出复审请求,提供有关事实和证据,并陈述国家商标局驳回注册申请的理由。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过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受理,材料不足的要求限期补齐),认为申请人的复审申请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受理,并对商标局驳回决定的合法性以及复审申请人的事实、理由和请求进行综合审查和评议。

在商标驳回复审程序中,由于不涉及当事人的质证,商标评审委员会一般不适用公开复审程序。经评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决定书面通知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人。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初步审定的商标,交由国家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

当事人在收到国家商标局驳回通知书后15天内未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的,商标局驳回通知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完成整个商标驳回复审程序大约需要一年到一年半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