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香飘飘食品有限公司企业荣誉

2008年4月,公司持有的“香飘飘”商标被正式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这一认定标志着香飘飘长期以来积极实施培育自主知名品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品牌战略,取得了新的重大成就。近年来,公司先后获得浙江省农业龙头企业、浙江省食品工业百强企业、浙江省A级食品卫生单位、浙江省AA级信用企业、湖州市重点骨干企业、湖州市优质企业、湖州1010典型示范工程“十佳农业龙头企业”等荣誉称号,湖州市上缴税收较大。

2008年还被流星雨作为重要拍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