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代理人违反商标法可以承担哪些行政责任?

商标代理人违规的,应当承担以下行政责任:商标代理机构承担警告、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等行政责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警告、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等行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八条

商标代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变造或者在办理商标事务过程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法律文书、印章、签名。

商标代理机构有前款所列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决定停止受理其商标代理业务,并予以公告。

商标代理机构违反诚信原则,侵害委托人合法利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由商标代理行业组织依据章程予以处罚。

对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视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恶意提起商标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