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元素可以作为商标?
商标识别功能需要通过人体的感觉来实现。我们接收外部信息的主要器官包括眼睛、耳朵、鼻子等。,而最重要的无疑是眼睛。所以现实中,各种眼睛能看到的商标是最常见的。TRIPS协议还规定,各国可以规定只能注册视觉可见的商标。
在视觉可见的商标中,构成商标的要素包括文字、字母、数字、图形和颜色的组合。当然,一个商标也可以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或两个以上要素。例如,微软的商标同时包含字母和图形。
《TRIPS协定》规定的构成商标的要素中,没有提到立体标记是否可以注册为商标。但美国、中国、欧盟等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明确规定了立体标志可以作为商标,即立体商标。常见的立体商标例子,如可口可乐的玻璃瓶、费列罗巧克力的球形包装、知宝打火机的形状等。实践中,各国对立体商标注册的审查一般比普通商标更为严格。只有那些经过长期使用并因此取得显著成效的立体商标才可以注册为商标。
作为一种非传统商标,声音商标有其自身的优势,因为它能给消费者带来更多的心理暗示。很多知名公司都有自己独特的声音标志。比如,当你在一部电影的开头听到狮子的吼声,你就会意识到这部电影是米高梅出品的,而摩托罗拉手机的“HelloMoto”更是耳熟能详。目前,美国、中国、欧盟及其成员国已经明确承认声音商标。
用鼻子识别的气味商标比较少见。一些典型的案例,如美国商标审查和上诉委员会在1990中,同意在缝纫线上注册一种鸡蛋花的气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