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2211的标准是什么?
一、gbt22211纯粮纯酒相关信息:
1,五粮液一尊天下绵柔10执行标准,GBT22211地理标志产品五粮液白酒。GBT22211白酒标准是五粮液白酒的标准,分标准高于经典五粮液的标准,是五粮液的地理标产品。
有这个标准的五粮液必须是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生产的优质粮食,窖池酿造600年以上的五粮液才能用这个标准。乌普和1618不适用本标准。
2.五粮液·颐尊天下是由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五谷春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浓香型白酒。
GBT22211标准详情:
国家标准90号|五粮液白酒(GB/T 22211
本标准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要求和GB 17924《地理标志产品通用要求》制定。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
一、纯粮纯酒相关标准gbt22211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五粮液酒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范围、要求、检验方法、检验、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部门依据地理标志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五粮液酒。
2.规范性参考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误表)或修订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但是,鼓励根据该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参考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351小麦
GB 1353玉米
GB 1354大米
GB 2757蒸馏酒和混合酒卫生标准
GB/T 5009.48蒸馏酒和混合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231高粱
GB/T 10344饮料和酒标签通则
GB/T 10345白酒的分析方法
GB/T 10346白酒检测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GB/T 15109白酒行业技术术语。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③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范围
五粮液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部门批准的地理范围,见附录A..
④术语和定义
GB/T 15109中的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1五粮液白酒五粮液白酒
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浓香型白酒是以高粱、大米、精米、小麦、玉米五种粮食和水为原料,以传统“包包曲”为大曲,以600多年优质窖泥演变而成的密池,以1000多年历史的传统生产工艺,用窖泥在密闭窖池中自然发酵蒸馏,经筛选而成。
4.2五粮液白酒包曲五粮液白酒'包包曲'
以软质小麦为原料,在当地独特的生态环境中,按照传统工艺自然发酵生产的中高温大曲,外形为长方体,鼓起来像面包,皮薄心厚。发酵过程中,由表及里,温度、湿度差异较大,所以细菌丰富,风味浓郁饱满,陈酿时间不少于6个月。
4.3发酵周期
从糟醅进入池中并封窖发酵到下一次开窖的时间,以天为单位。
4.4混合
根据五粮液酒的风格和品质要求,对不同风格特征、不同酒龄(不添加任何外来物质)的原生态酒进行筛选组合,达到全面协调,形成本产品自身风格和品质的过程。
4.5地窖中的酒窖
生产五粮液白酒的重要发酵设备,有一个连续使用了600年的古窖池和由此演变而来的窖池群,窖池内壁形成了非常丰富的微生物群落。
4.6葡萄酒的年龄
五粮液酒的原酒存放在陶坛中,存放时间长达数年。
4.7五粮液年份酒年份五粮液白酒
5.1主要原材料
5.1.1水
酿造用水取自宜宾“安乐泉”水,符合5749要求。勾兑制浆用水比酿造用水好。
5.1.2高粱
本地糯高粱符合GB/T 8231的要求。
5.1.3米
符合GB 1354的规定。
5.1.4糯米
符合GB 1354的规定。
5.1.5小麦
符合GB 1351的规定。
5.1.6玉米
符合GB 1353的规定。
5.1.7豌豆
符合GB/T 10460。
5.2酿造环境
气候与环境
属于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也具有南亚热带湿润气候属性。总的特点是:雨热同季,温暖湿润(年平均气温约65438±08℃),地温与温度分布一致,雨量适中,日照时间短,无霜期长,年温差小,昼夜温差小,相对湿度变化小,无风,偶有微风,无大风, 这有利于许多酿造五粮液酒的有益微生物的生长和繁殖,形成独特的酿造生态环境。
5.3生产流程
按照祖传配方,将五种粮食混合、粉碎,与一定比例的陈酿老糟(酒醅)混合。以包曲为糖化发酵剂,窖内发酵周期在70天以上,两轮底发酵时间在65438±0.40天以上。采用传统的跑窖循环、连续发酵、分层发酵、分层蒸馏、分质选酒、合坛工艺。从原料投入到产品交付不少于5年,调味酒的酒龄不少于15a。
法律依据: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第二十条地理标志产品原产地的生产者应当向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
(2)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该产品在特定地区生产的证明。
(三)相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上述申请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审核,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登记后发布公告,生产者可以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