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稻香村之争胜负如何?
2017年9月22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北京稻香村诉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北京苏稻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合称“苏州稻香村”)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行为保全裁定:苏州稻香村立即停止在1号店、苏宁易购、我买网、京东商城、天猫商城等电商平台销售及宣传带有“稻香村”扇形标识、“稻香村”标识的糕点等产品。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苏州稻香村在蛋糕、糕点、月饼、面包、饼干、粽子等商品上的涉案被诉侵权行为,可能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的混淆误认,故如不责令苏州稻香村立即停止涉案行为,将可能会对北京稻香村的市场份额造成严重影响,会对其利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