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四种关于产品环保节能的标志,国家强制执行?谢谢大家的提问。
目前,我国产品的环保节能标志有四种,其中除能效标志由国家强制执行外,其他标志均属于企业的可选项目。十环标志是中国环境标志的简称,也称为I类环境标志。它是一个产品的证明商标,企业可以自由选择是否申请认证。认证表明,该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在生产、使用和处置过程中符合环保要求。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节约资源等环保优势。中国环境标志成立于1993,由原国家环保局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秘书处负责标志的认证工作。2003年,国家环保总局整合环境认证资源,将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秘书处、环境认证委员会、环境注意事项委员会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心联合组建为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认证中心,又称中央联合认证中心。该中心是中国唯一有资格认证环境标志产品的机构。目前,我国共有57类环境标志产品,近700家企业的8000多种产品获得认证,年产值近600亿元。我国环境标志产品主要分为四类:一类是保护臭氧层和替代ODS物质,包括家用制冷电器、无氟工商业制冷设备等产品;二是有助于解决区域性环境问题,包括无铅汽油、无汞电池、无磷洗涤剂、低排放燃油汽车等产品;三是有利于改善生活环境、保护人体健康,包括水性涂料、生态纺织品、低铅陶瓷、无石棉建筑制品、低排放彩电、人造木板等产品;四是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包括节能荧光灯、节能空调、节能电脑、磷石膏建材等产品。二类环境标志二类环境标志是二类环境标志认证。曹磊告诉记者,ⅱ类环境标志是以企业为主体,以健全为准绳的第三方评价体系。企业对其产品提出环境声明,如产品的环境影响等。,再由第三方认证机构根据ISO 14021《环境管理环境标志和声明的自我环保声明》(简称ISO14021)的要求对企业的自我环保声明进行审核,确认声明是否符合ISO 65438+。然后由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证明,签订标识转让合同,允许符合规则的企业使用ⅱ类环境标志。然而,到目前为止,环境标志的二类认证仍处于试点阶段,尚未获得国家认监委的批准。节能标志是一个绿色的“节日”标志。节能产品是指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要求的产品。与社会使用的同类产品或者具有相同功能的产品相比,其效率或者能耗指标相当于国际先进水平或者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的。该标志也属于企业可以自由选择的认证标志。2004年6月5日至2月,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加快了节能产品的认证进程。《意见》要求,在政府采购中优先考虑通过节能认证的产品。《意见》所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包括冰箱、空调、荧光灯、计算机等8大类84家企业生产的近1500个型号的产品,均获得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附有绿色节能标志。能效标识能效标识,简称能效标识,是贴在产品或产品最小包装上的信息标签,用于显示用能产品的能效等级和能耗情况,为各级政府、企业和个人做出购买决策提供必要的信息,以引导和帮助消费者选择高效节能产品,倡导节能理念。能效标识由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疫总局操作。2004年8月,两部门联合发布《能效标识管理办法》,规定从2005年9月1日起,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效标识产品目录》的冰箱、空调,必须加贴五级能效标识。生产者、进口商应当对其使用的能效标识信息的准确性负责,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能效标识;销售者也不得销售应当标注而未标注能效标识的产品,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能效标识。产品能效标识的内容必须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备案。能效标识必须有五项具体信息内容:生产者名称或简称、产品规格型号、能效等级、能耗、执行的国家能效标准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