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使用政党标志。

(1)党旗应在下列情况下使用:

1,举行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组织党员复习入党誓词;

2.举行党内重大庆祝、纪念活动;

3、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及其工作部门,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在特定地区派出的代表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组的会议室。

4.召集党员大会和党的基层代表大会;

5.党员教育基地、党员先锋岗,以及面向基层党组织的党群服务中心、党员活动室等场所;

6、在重要工作、重要项目研究和抢险救灾、抗击疫情第一线的党组织、党员突击队等。;

7、开展党的对外交流活动。

除上述情况外,党旗图案一般参照党徽图案可以使用的情况使用。特殊情况下,如需同时悬挂党旗和其他旗帜,党旗应放在首位。

(二)下列情况可以使用党旗:

1.召集党员大会和党的基层代表大会;

2.党的基层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3.党员教育基地、党员先锋岗,以及面向基层党组织的党群服务中心、党员活动室等场所;

4、在重要工作、重要项目研究和抢险救灾、抗击疫情第一线的党组织、党员突击队等。;

5.开展党的对外交流活动。

除上述情况外,党旗图案一般参照党徽图案可以使用的情况使用。特殊情况下,如需同时悬挂党旗和其他旗帜,党旗应放在首位。

三、哪些情况下不得使用党旗或党旗图案?

党旗及其设计不得用于:

1,商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和商业广告;

2.私人活动;

3.私人场所和个人网络空间的标志;

4、个人日用品、日常生活陈设品;

5.其他不适宜的场所、情况和环境。

四。党旗的制作、使用和管理还有哪些注意事项?

1.没有文字,符号,图案等。不得添加党旗,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的党旗,不得制作和使用不符合《中国* * *制作党关于党徽党旗的规定》所附说明的党旗。党旗不得倒挂、倒插或者以其他有损党旗尊严的方式悬挂和使用。

2.党旗不得随意丢弃。党旗破损、污损、褪色,标注的文字和符号不符合生产和使用要求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回收和处置。党内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后,活动现场使用的党旗,按照谁发放、谁负责的原则,由有关单位收回或妥善处置。

3.党员死亡后,经党员所在单位有相关审批权的基层党委同意,党旗可以覆盖在其遗体或骨灰盒上,但党旗不得接触地面,不得随遗体火化或随骨灰盒下葬。

4、在网络、出版物等使用党旗图案的,应放置在显著位置。网络和出版物中使用的党旗图案标准版刊登在* * *党员网和* * *制作方中国新闻网上。可以长按图中二维码进入下载页面:

5、党旗原则上应集中发放,做到一个支部有一面党旗,所需经费可从党费中列支。

6、党旗生产企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在具备生产资质的企业中确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党旗。

应当使用党徽或者党徽图案的情形包括: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在显著位置悬挂党徽,党徽两侧各插五面红旗;召开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在显著位置悬挂党徽;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及其工作部门、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在特定地区派出的代表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组和党的基层组织的印章(印),中间刻有党徽图案。

党徽党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于商标、授予专利权的设计和商业广告;私人活动;私人场所和个人网络空间的标志;个人日常生活用品和陈设品;其他不适宜的场所、情况和环境。

法律依据:

《中国* * *制作和使用党旗党徽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党旗的使用范围:

(一)召开党的基层代表大会,举行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

(二)举行党内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和党日活动;

(三)党的委员会及其工作部门、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及其工作部门派出的代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会议室,可以悬挂党旗。

按照国旗法的规定,应当升挂国旗的地方一般不同时升挂党旗。

中国* * *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第十二条党员有权在党内要求罢免和更换,有权向当地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报告领导干部的不称职情况,并负责要求罢免或更换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要认真负责,符合组织原则,符合有关程序。

第十三条党员在党内有选举权,有权按照规定在党组织的讨论和决定中投票,有权在投票前了解情况,并在讨论中充分发表意见。投票时可以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

第十四条党员有党内选举权,有参加党内选举、了解候选人情况、变更候选人、不选择任何候选人和选择他人的权利。党员有在党内被选举权,有通过规定程序成为候选人和被选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