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名称会不会中英文混用?
是的,你可以。
商标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声音、三维标志或其组合颜色组成。上述商标要素可以单独注册为商标,也可以将这些要素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以任何方式组合,相同或不同,但必须符合《商标法》第八条和第九条的相关规定。
字母作为商标,是指拼音文字或音标的最小书写单位,包括拼音文字和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外文字母。
数字作为商标的构成要素,也是2001商标法的新规定。构成商标的数字可以是阿拉伯数字,也可以是中文大写数字。
作为构成商标的立体标记,也可称为立体标记,是具有长、宽、高的立体标记。
颜色组合单独作为商标元素,也是2001商标法中新增加的内容。
声音商标是一组由音符组成的音乐,或是带有特殊声音的商品或服务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