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食品批发部需要什么证件?

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取得营业执照等法律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为申请人。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资质文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规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等保障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扩展数据: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经营者的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食品经营许可发放、许可事项检查、日常监督检查、违法许可行为查处等情况记入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负责对所辖食品经营者的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依法对相关食品仓储物流企业进行检查。日常监督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频次,对所管辖的食品经营者进行全覆盖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职责时,应当自觉接受食品经营者和社会的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相关工作人员在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的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应当立即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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