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塔软件胜诉,摩卡软件败诉是怎么回事?

北塔软件关于摩卡软件著作权纠纷案胜诉的声明

摩卡软件(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卡软件)诉上海北塔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一案,经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2010年7月27日,我司收到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2010)鲁珉三(知)子楚第45号]民事判决书。法院认定,原告没有证据证明争议图片是用户界面,原告的服务仪表盘和主机监控图的组件和组合不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即使服务仪表盘和主机监控图确实是原告的用户界面,被告也没有侵犯原告的著作权。故法院判决原告摩卡软件起诉我公司侵犯作品财产权,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驳回其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3元,800元由原告摩卡软件负担。至此,与摩卡软件长达近1年的纠纷,以我司全面胜利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