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真的废除了驰名商标的使用吗?

是的驰名商标是指相关公众熟知并依法认定的具有较高市场声誉和商业价值的注册商标。中国驰名商标是指在一定地理范围内(如省级区域)的驰名商标品牌。大多用于我国省市两级荣誉商标的评选中,也经常出现在地方性法规中。

2065438+2009 65438+24 10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2065438+2009年将取消过去评定名牌、商标的政府行为。”这意味着流行多年的“驰名商标”终于要告别历史舞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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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著名商标的好处:

1.被认定的著名商标所指的商品视为驰名商品。

2、自公告之日起,著名商标所有人和使用人可以在其核定使用的产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商业信函、广告、展览等经营活动中使用“* * *省著名商标”字样。

3.做大品牌,创造市场——“驰名商标”有利于企业扩大商标的社会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许多著名商标企业申请了“著名商标”,以促进企业制定和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同时,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为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创造了有利条件。

4.对于与著名商标所指商品不相同或者不近似的商品,将与该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立体标志、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作为商品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

5、他人将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字号,并可能对著名商标权益造成损害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注册。但是,除非先注册企业名称和字号。

6.不用担心商标维权——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名商品的保护中,特别指出禁止他人擅自使用其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凡认定为湖南省著名商标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其职能将认定商标的保护范围扩大到企业名称,即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相关行业中将该著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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